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11

各二级学院: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是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是我国高校英语教学的一项重要的评价手段和激励机制,对于全面提高高校英语学科地位和英语教学水平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本竞赛面向全校学生,重在参与,自愿报名。避免仅仅选拔“尖子生”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外。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参赛。

一.参赛对象和类别

根据竞赛简章,竞赛分为A、B、C、D四个类别。我校外国语学院学生参加B类竞赛,其他学院本科生参加C类竞赛。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我校。

决赛时间为2016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安徽大学。

三、竞赛题型

1.初赛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

2.决赛有笔试(含听力),无口试。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

为使广大师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高职高专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考生可登陆www.tefl-china.net 或 www.ecp.com.cn查看历届竞赛试题及样题。

四.成绩公布

我校享有初赛阅卷权。初赛后一周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请参赛人员初赛后一周内持准考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查询初赛成绩。

参加决赛人数只占初赛人数的6‰。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考试类别,每类别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是否获得决赛资格,听候通知。决赛成绩查询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

六.参赛证书

为了鼓励更多大学生参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向每一位参赛学生颁发参赛证书。可以作为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的依据。

七.报名及收费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到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请各班组织学生报名,以班级为单位交费。各班班长将报名费收齐,网上报名结束后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交费。交费时间:2015年12月23-25日。报名费按全国竞赛组委会规定每人30.00元。

池州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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